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70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名单附件。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7日内(11月18日至11月24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希望署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受理部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特冶楼210) 联系电话:88830304,88830864,学院党政综合办(特冶楼221) 联系电话:88877253
注:公示名单见附件
中共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