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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项目化学生会志愿者细则条例(试行)
2022-12-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改革学生会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架构,推进建设项目化管理模式,提升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规范学院学生会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及考核等工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现制订并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项目化学生会志愿者细则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本条例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改革学生会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架构,推进建设项目化管理模式,提升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规范学院学生会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及考核等工作。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对志愿者进行招募和管理,所有学生会志愿者均须遵守此制度的管理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

第一条 招募工作遵循“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原则。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广大同学参加。志愿者由院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招募对象原则上为我院学生。招募人数根据实际活动项目需求决定。

第三条 每学期初进行志愿者集中招募工作,择优录取志愿者,志愿者集中进行项目化管理和运作。

第四条 志愿者招募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同意后,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招募相应数量的志愿者给对应的部门开展相应的活动项目。

第五条 活动项目均须向学院团委书记申请并得到同意,招募工作利用学院微信、QQ、学院网站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第三章 志愿者管理

第一条 志愿者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在工作前对志愿者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三条 在工作结束后,由志愿者工作部门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案,至此该项目志愿者工作结束。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校对志愿者考核结果,进行量化,并提交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根据考核结果,统一按照活动项目对志愿者进行量化给予。

第四章 志愿者奖惩措施

第一条 每学期根据考核情况对工作成绩出色,表现优异的志愿者(比例为志愿者总数的50%),应颁发院级优秀学生会工作志愿者证书。

第二条 盖有团委章和院章的院级优秀志愿者证书,计算综测加分时,应按照每张证书0.1分的标准进行加分。

第三条 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第四条 对于工作态度消极、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身份。

其他

本细则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

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联系反馈。

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212


(一审:张彦隆,二审:蔡圳阳,三审:胡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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