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力量建设,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面向全校在读研究生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 选聘名额
2人。
二、 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深入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作风扎实,执行能力突出,能够适应高强度工作节奏。
3.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和沟通表达能力,学习适应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4.科研学习能力突出,在保质保量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能妥善平衡兼职工作与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
三、 选聘程序
1.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于7月18日17:00前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审批表》发送至邮箱1598858436@qq.com。
2.招聘初选。材料院学工办根据选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择优选定拟聘人员,并进行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录用。
四、 岗位待遇
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在参照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后确定,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核定发放,并开具中南大学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
五、联系方式
材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8830304
地址: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特冶楼209办公室
附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审核表》
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