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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11    作者:业务办    来源:     浏览次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其成员如下:

  长:梁叔全、王德志

副组长:陈志永、刘立斌、胡小清

  员:李  周、徐国富、冯  艳、刘华山、邓运来、江  勇、艾延龄、李劲风、李慧中、王孟君、潘安强、陶辉锦、李衡峰、张  鸿、李志成、周宏明、唐建国

  书:张红媛、蔡圳阳、刘  骏、周恒

推免工作坚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三、推荐条件

1.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2018年推免生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8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科目的成绩按60分计算。在校学习期间,前3年文化课总评成绩必须在专业年级排名的前20%,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其他推荐条件均参照《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在推荐过程中,主要按文化课总评成绩排队,在文化课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申请表格。

四、推免办法

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行班的学生面上推免指标共计31个。学生成绩排名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专业进行;三年文化课成绩排名前20%者可以直接入围;放宽条件入围者参照 《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执行,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登记表、各项荣誉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在12日中午下班之前,交学工办刘骏老师。平行班同学成绩排名由三年文化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和学生综合能力加分(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构成。

2.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推免指标7个。学生成绩排名按工程实验班班级进行;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三年文化课成绩排名前7名者获得推免资格。班上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中获得学科竞赛专项指标或放弃指标(因出国留学等原因)或未达到推免生基本要求等情况,该班指标可以顺延。

3.材料合作国外班推免指标2个、国内文化课成绩和国外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名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前2名获得推免资格;材料合作国内班推免指标3个,排名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前3名获得推免资格。

4.升华班和专项指标者,符合条件者按学校下达指标直接推荐。

5.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取得推免指标的同学根据(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不设定校内、校外指标,以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6.推免学生的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各系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推免资格,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3.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4.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928日)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its.csu.edu.cn/yjsy/,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5.凡符合条件、直接报考我院的推荐免试生,可以享受我院关于研究生录取、直博和奖学金相关优惠政策。

6.凡符合条件、报考外校的推荐免试生,因各种原因未录取者,如国家和学校政策允许,可以申报本院,但录取排在直接报考我院学生之后,按指标、成绩排名满额为止。

7.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9.10

 

 

 

 

 

 

 

 

 

 

 

 

 

附件一:

材料学院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现制订本加分细则:

1.省级“芙蓉学子”加0.7分,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中南大学“优秀学生”加0.4分,院级“优秀学生”加0.2分。获多项荣誉者,不累记加分,取最高分。

2SCIE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0.5分,第二作者0.3分,第三作者0.1分,第四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获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者加0.5分,第二发明者加0.3分,第三发明者加0.1分,第四发明者及以后者不加分。有多篇论文者或/和多项发明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部级以上(含部级)一等奖第一名0.6分,二等奖第一名0.5分,三等奖第一名0.4分。校级一等奖第一名0.3分,二等奖第一名0.2分,三等奖第一名0.1分,同等级奖按排名递减0.1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多个项目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4.学科竞赛获奖者: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鉴于美国数学建模大赛三等奖的获奖面较宽,获此三等奖者加0.3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获多项奖励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5.全国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520分者加0.4分,通过者加0.3分,四级(CET4)考试成绩≥550分者加0.2分,不累计加分。

6.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省级“百佳大学生共产党员”加0.7分,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加0.4分;获中南大学“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加0.3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7.获学校组织的有影响的全校性文化体育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第二名(二等奖)0.2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此项加分以个人最高分计,不做累加。

8.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社会公认者加0.2分。

9.以上8项个人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10.学习成绩在年级总排名前20%、通过了2018年材料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提前选拔的学生,在学院创新实践等活动表现突出,经自主申报、教师推荐、院教授委员会考核认定,分四档进行综合评定,A+档加0.6分、A档加0.5分、A-档加0.4分、以下档不加分。

11.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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