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确定2022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0]1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文件,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周
副组长:王德志陈志永
成员:胡小清徐国富 刘华山冯艳 李劲风刘立斌李慧中
姜雁斌江勇余琨林高用潘安强李志成刘胜胆
李志明汪冰峰陶辉锦章立钢
秘书:周恒贺印
二、研究生导师资格补充认定
本次认定是在2018-2020年分别认定的2019-2021年导师资格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在职和已入职新进人员,补充认定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同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取消招生资格。
前三年已认定的研究生导师,除因调离岗位、年龄到达上限、师德失范、违反学术道德、因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未到期或未撤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需要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外,2022年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再重新认定。
在本次认定之后,学校新进高层次人才、新进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新进高层次人才可以按要求和程序补充认定为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进行招生,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可以按要求和程序补充认定为我校2022年硕士生导师进行招生。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能够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工作。
4.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学位要求。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55岁以下的需具有博士学位。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者,不对其具有博士学位作出要求。
5.年龄要求。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60周岁(对于首次申请者,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57周岁),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有在研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项目截止时间在招生当年8月31日之后,以项目合同为准)的申请者,年龄可放宽到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61周岁;曾经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不含青年类)的专家,认定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未满62周岁。
6.首次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除需满足业务水平基本要求外,还需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7.校外兼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参照本细则执行。
8.成果统计时间节点:2016年1月1日以来(含2021年)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对于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则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含2021年)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
二)业务水平要求
详见《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0]105号)文件要求。
三)补充说明
(一)上述指标中的论文、著作只考虑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新引进或入职我校工作时间未满5年者,其入职我院之前的论文与专著不要求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限Aritcle)需与本学科领域紧密相关,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共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平均贡献度计算,申请时论文已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影响因子、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或最新、或近五年最高值(区)均可,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限主编。
(二)对申报期限内在《Science》《Nature》《Cell》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其论文数量不做要求。
(三)高层次人才政策
1.院士、国家特聘专家(需每年平均到岗时间半年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2.国家级青年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特聘专家、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聘期内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聘期结束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3.学校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在学校首次聘期前三年具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学校首次聘期三年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四)至招生资格认定日,在读博士生人数达到15人者(不包含港澳台在读博士及留学生),不能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五)对于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同时满足如下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
1.近3年主持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发表Q1区论文1篇。
三、2022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认定实施办法
1.所有参与博导资格认定的导师必须符合前述的基本条件与业务水平要求;
2.学院党委或党组织负责审查申请人在思想政治、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学院组织专家对请申请者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水平评议,根据前5年学校已下发科研业绩(经费、论文、专利、获奖等)津贴总和进行排队,确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候选人。
3.招生指标分配:学校规定招生计划为45名,其中包含35名学术学位博士指标,10名专业学位博士指标。
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顺序:总共35名学术学位博士指标,其中2名用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计划直接奖励给相关人才。按照近5年科研业绩进行排名认定;上招生简章的博士生导师,至少有1个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顺序:第一,不具有学术型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工程博士导师,按照近5年科研业绩高低顺序排队分配指标;第二,如有多余名额,则具有学术型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工程博士导师按照近5年科研业绩高低顺序排队分配指标。
4.相关人才在聘期内除人才奖励计划外,仍可按照科研业绩排队争取科研业绩计划。对于“3+3”引进的特聘正教授,在完整带完一届硕士后,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在《Cell》、《Nature》和《Science》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文章,给予指标奖励。
四、工作日程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
1.10月23日中午12:00前,拟申请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根据申请类别填写:《2022硕导/博导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2022硕导/博导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2022硕导/博导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2022年硕导/博导招生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进校经费为截止申请日已进入学校财务且属于申请人名下的科研经费,横向进校经费须提供校财的经费进校证明。已拆分划拨至他人账上的项目经费、未进校财的经费不能算入该申请人的进校经费)。申请表纸质版与所有附件的电子版均交由各个系主任汇总;
10月23日中午12:00前,各系系主任将统计结果电子版发至邮箱1025706758@qq.com(周恒),申请表纸质版交于特冶楼222;
注:已经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无需重复填报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导师的可以指导专业硕士,但申请专业学位导师不可指导学术硕士。
(二)二级单位评审
根据学校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严格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教师进行审核,并公示初评结果。
(三)上报学校
根据学校要求,10月27日,学院将汇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