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3 作者: 来源:院业务办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湖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办法》(湘教发〔2023〕2号)、《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5〕44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16】3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南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24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的学生;符合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修读要求。
2.每个在读学生限报名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中的一种类型,限报名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3.报名对象:2022、2023年级可报名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仅限2023级申报。
二、招生人数
1.辅修专业限招20人;
2.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限招10人。
三、遴选流程
1.5月14日至5月17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手册见学校通知附件3)和查看开设学院遴选办法,打印《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上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并经主修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业务办(特冶楼222)。
2.5月27日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学生进行选拔,在网上审核选拔名单,并将选拔结果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如满足报名条件学生人数超过限制,则按照报名学生成绩所在原专业排名比例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选拔。
4. 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