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4
级
同
学
:
根
据
《
中
南
大
学
本
科
生
大
类
内
专
业
分
流
指
导
意
见
(
试
行
)
》
(
中
大
教
字
〔
2
0
1
8
〕
5
9
号
)
文
件
精
神
,
各
大
类
专
业
分
流
工
作
小
组
结
合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
2
0
2
4
级
大
类
专
业
分
流
实
施
细
则
》
。
实
施
细
则
经
审
核
后
现
予
以
发
布
(
同
时
要
求
在
大
类
内
相
关
学
院
网
站
发
布
)
,
请
各
大
类
在
专
业
分
流
时
按
实
施
细
则
严
格
执
行
。
各
类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见
附
件
(
按
专
业
招
生
的
学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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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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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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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实
施
细
则
见
附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共同协商,制定冶金材料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详情请查看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