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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9    作者:    来源:院业务办     浏览次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工作

1)工作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成员如下:

长:王新平、李周

副组长:彭春丽、吴壮志

工作组成员:李劲风、刘华山、李志明、刘会群、章立钢、刘胜胆、汪冰峰、潘安强、姜雁斌、龚 深、赵小军、蔡格梅、郭晓斌、蔡圳阳、刘成骏

书:张红媛、周

2)纪检小组

组长:彭春丽

组员:刘会群、梁霄鹏、陈根

3)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长:蔡圳阳、姜雁斌

组员:赵小军、龚深、蔡格梅、郭晓斌

推免工作坚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推荐原则

1. 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3. 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整体谋划,不同类别班级的推荐指标按总人数比例进行控制,综合考量,相对平衡。

4. 科学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二)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推免生资格遴选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学科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赛事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三、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 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行班和国际班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班应届生中排名前60%

3. 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四、推免生遴选总成绩构成

1. 所有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2. 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成绩审核以截止91323:59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

3.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

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

1)学科竞赛获奖奖项(指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中附件1所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退役复学学生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以上部门审核后报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将相关成绩认定反馈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学院评价加分见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学院评价加分”细则(2023年发布)

4. 学院将每名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各项专项评价成绩加分项和分值,在本单位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推免办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行班

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行班学生专业面上推免指标共计48个。

2. 学生学业成绩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专业进行排名。

3. 遴选总成绩前48名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班面上推免指标9个,遴选总成绩前9名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班(国内)面上推免指标13个,遴选总成绩前13名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材料国际班(国外)面上推免指标1个,有资格有意愿的学生需提供国外第三学年的国外成绩,综合考虑前三年的成绩,排第1名的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

(四)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指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指标共计17个,按学校的遴选要求确定入围资格。符合遴选条件者,需提交申请并按遴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优选择,不同类别班级的学生按总人数比例控制指标,综合考量,相对平衡。

(五)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附件3及相关材料。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按照本细则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六、工作要求

1. 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推免服务系统已增设学生成绩单功能,由学校统一上传。

3. 推免生遴选时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 学院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类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中的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不含学院指定的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因素。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项目和分值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生资格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进行审核。

七、其他事项

1. 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学生。

(二)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3. 91917:00,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附件3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4.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9-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

-“学院评价加分细则

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文件精神,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学院评价加分加分细则。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因此学院评价加分项目主要由学科竞赛类获奖、学术科研成果、文体素质比赛获奖及荣誉称号等四部分组成,学院评价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一)学科竞赛类获奖加分

1)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附件名录的国家级重点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5分,国家级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5分,国家级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4分,以去除学校加分后的队员排名计,随成员排名依次递减0.1分,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项国家级赛事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分别至少加0.2分、0.15分和0.1分;

2)由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其他国家级赛事、排行榜其他重点赛事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的重点赛事以及学校重点赛事对应的省级比赛,一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5分,二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4分,三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3分,随成员排名依次递减0.1分。

3)有多项学科竞赛荣誉获得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二)学术科研成果加分

1)在本科阶段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创新学术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JCR 1区论文加0.6分,JCR2区论文加0.5分,JCR3区论文、JCR4区论文、中文A类论文加0.4分,EI论文和中文B类论文加0.3分。有多篇论文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2)在本科阶段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创新发明成果并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加0.3分。有多个专利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三)荣誉称号加分

1)国家级荣誉称号: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支部书记等加2.0分;

2)省部级荣誉称号: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道德模范、省百佳大学生党员、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支部书记加1.0分;省芙蓉学子、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加0.8分。

3)校级荣誉称号: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十佳大学生、十大杰出学子加0.6分;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支部书记加0.4分;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朋辈心理互助队伍优秀个人、朋辈心理互助队伍优秀干部、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志愿者加0.3分;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加0.1分。

4)有多项荣誉获得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四)文体素质比赛获奖加分

1)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附件名录的国家级文体素质类重点赛事或排行榜其他重点赛事,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6分,国家级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5分,国家级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加0.4分,随成员排名依次递减0.1分。

2)由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其他国家级赛事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的重点赛事以及学校重点赛事对应的省级比赛,一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4分,二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3分,三等奖排名第一者加0.2分,随成员排名依次递减0.1分。

3)未列出获奖者姓名的团体型赛事,取上述最高分值的一半,具体参与人以学校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和证书为准。

4)有多项荣誉获得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五)除了学校与学院重点赛事、排行榜重点赛事或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国家一级学会、省教育厅组织的赛事,其他赛事不予加分。

(六)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公认者加0.2分。

(七)个人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八)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所有。

(九)本细则仅适用于材料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如遇学校相关文件变化,本细则作相应变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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