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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0    作者:    来源:业务办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544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1632号)文件,按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2020年度实施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遴选办法如下:

1. 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的学生;符合开设专业的修读要求。

2. 每个在读学生限报名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中的一种类型,限报名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3. 报名对象:20172018年级可报名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仅限2018级申报。

4.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辅修专业限招30人,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限招15人。如满足报名条件学生人数超过限制,则按照报名学生成绩所在原专业排名比例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选拨。

5514日至519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和查看开设学院遴选办法,打印《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上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并经主修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业务办(特冶楼222)。

6. 524日前,开设学院对学生进行选拔,在网上审核选拔名单,并将选拔结果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7. 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辅修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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