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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大学2017年创客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中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在学校已有的两批创客空间认定和资助建设的基础上,现面向全校实验室、科研平台、基地等,进行2017年创客空间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作为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把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提供场所,实现创客空间的多元化服务。

2.具备细致的指导方案。对学生在实验场所将创意变为创客有详细的指导计划,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实践,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3.具备良好的硬件条件。已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可提供学生课外研究性学习、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的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和基地等;推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4.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能够对学生在实验技能、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提升创新创业效率。

二、时间安排

请申报单位于331日前将《中南大学创客空间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校本部二办312室,《申报表》和《中南大学第二批“创客空间”认定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csuckkj@163.com,联系电话:88877983

三、认定办法

1.本次申报重点面向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等平台。

2.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3.学校将对认定的创客空间每个予以8万元的经费支持。

 

附件1:中南大学创客空间申报表

附件2:中南大学“创客空间”认定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

 

 查看附件,请链接: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

 

 

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年 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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