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规程
发布时间:2015-02-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请按下列规程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各项学分,提供合格的成绩单、学位论文(活页本,双面打印)1本、及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经导师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周二上午到院研究生教务室提出预审申请,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填写学术论文检测审核表,查重通过后,下载《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由各二级学科首席教授(材料物理与化学:汪明朴教授;材料学:易丹青教授;材料加工工程:张新明教授;专业学位根据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指定2位校内同行专家(副教授职称以上)按要求进行预审,并填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
2、预审完成后,将《预审表》交还院研究生教务室,按《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处理,预审专家一致认为论文达到硕士水平要求者,领取学位答辩资料(审批表、登记表、评阅书),将个人信息、导师意见、教研室意见、及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等相关栏填写好。
3、将填写好的学位答辩资料、学位论文(活页本)1本、学术论文、照片等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的周四前交院研究生教务室,周五上午由研究生教务集中送学位分评定委员会主席进行审查,每周集中审查一次。周五取回答辩资料,领取表决票,公示答辩时间,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4、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请将整理好的答辩资料在规定时期内提交院研究生教务室,逾期将不受理。
5、查重时间、审查时间、答辩时间及资料提交时间按下列时段进行。
查重时间:上半年度3月1日—5月10日、下半年度9月20日—11月10日的每周二上午进行;
审查时间:上半年度3月1日—5月10日、下半年度9月20日—11月10日的每周四上午进行;
答辩时间:上半年度3月5日—5月15日;下半年度9月25日—11月15日;
资料提交时间:上半年度3月10日—5月20日;下半年度9月20日—11月20日的每周五进行;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见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3月12日
附件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意见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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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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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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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博士、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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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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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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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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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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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审核意见(是否同意预审或预答辩):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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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预答辩)专家对学位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及修改建议(包括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造性、论文写作等方面,可加附页)
预审(预答辩)结果(在相应位置打“√”): 1. 同意答辩 □ 2.修改后答辩 □ 3. 不同意答辩 □
预审(预答辩)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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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若预审形式为评阅论文,预审专家每人填一份;若预审形式为预答辩,预答辩小组只填一份。
2.本表填完后由二级单位存档,导师或本人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