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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规程(试 行)2017

发布时间:2017-02-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请按下列规程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各项学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内申请毕业并审核通过,提供合格的成绩单、学位论文(活页本,双面打印),由导师组织进行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工作春季在4月10前、秋季在11月10日前完成,按《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与抽检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见附件1)。

2、预答辩工作完成后,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周二上午,提供成绩单、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小论文期刊收录情况证明来源刊证明影响因子及分区证明),向院研究生教务室提出申请,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填写学术论文检测审核表。


3、查重通过后,按学校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学位办外审。

4、匿名外审通过后,到院研教务室处领取学位答辩相关资料(学位审批书、研究生登记表),将个人信息、导师意见、教研室意见、及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确定的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栏填写好,按要求提供学位答辩资料、学位论文(活页本)1本、学位论文、照片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的周四前交院研究生教务室,周五上午由研究生教务集中送学位分评定委员会主席进行审查,每周集中审查一次。周五领取答辩资料及表决票,在学校网站上提前公示答辩时间、地点,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5、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请将整理好的答辩资料在规定时期内提交院研究生教务室,逾期不予受理。

6、查重时间、审查时间、答辩时间及资料提交时间按下列时段进行。

   查重时间:上半年度3月1日—5月10日的每周二上午;

下半年度9月20日—11月10日的每周二上午;

   审查时间:上半年度3月1日—5月10日的每周四上午;

下半年度9月20日—11月10日的每周四上午;

   资料提交时间:上半年度5月20日(左右)前的每周五;

下半年度11月20日(左右)前的每周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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