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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召开“学习《准则》和《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15-11-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13日下午4:00,材料学院在特冶楼229会议室召开了“学习《准则》和《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党课。材料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志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大纪字[2015]10号),强调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从“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准则》《条例》、《准则》《条例》修订纪实、《准则》《条例》新变化新看点新特点、典型案例解读《准则》《条例》新条款、如何贯彻好《准则》《条例》”等五个方面讲述了《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背景和十大亮点,解读了《准则》和《条例》的新条款。《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王德志书记指出,《准则》是我党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并体现在具体的规定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均新增了体现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使党员发生错误行为时先触碰纪律“底线”,突出从小事小错抓起,真正体现对广大党员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希望全体党员深入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大纪律”,真正将党纪条规划熟记于心、实践于行。

  


梁叔全院长总结指出,《准则》和《条例》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清晰明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学院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努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有更加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善学善为,真严真实,把《准则》《条例》记在心上,落在实处,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在新常态下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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